巧签投资合同享受节税收益发布时间:2018/8/1 0:05:55

正确签订投资合同不仅能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能使投资者最大程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丰厚效益。
合理确定投入方式

投资方式一般有货币、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几种方式。其中,用固定资产进行投资具有盘活资产、节省货币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所以成为许多投资者的首选。

固定资产投入有两种方案:

方案一:机器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房屋作为其他收入。按照这种方案,企业以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参与合资企业利润分配,同时承担风险,不征收相关税金和附加。但把房屋直接作价卖给另一企业,作为新企业的负债,不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应视同房屋转让,中方企业需要解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契税(根据现行政策,企业以设备作投资,应视同销售要征收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方案二:房屋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机器设备作为其他收入。房屋、建筑物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可以不征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但需征契税(由受让方缴纳)。同时,税法又规定,企业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售价不超过原值的,不征增值税。企业把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直接作价给另一企业,视同转让固定资产,且其售价一般达不到设备原价。因此,按政策规定可以不征增值税。

假如:某企业以现有设备和房产(假定该房产为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房产)与一外商合资举办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该企业以设备1000万元(账面价格1200万元)和房产1000万元作投入,并且注册资本及其他投入均为1000万元,当采取方案一时,中方企业负担的各税具体税款为:
增值税=1000×5%=50(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0×12%=6(万元);
契税=1000×3%=30(万元)(受让方缴纳)。
采取方案二,其最终负担的税款为:
契税=1000×3%=30(万元)。
两个方案相比,中方企业仅仅是改变了几个字的先后顺序,最终使税收负担降低56万元。



Copyright © 2017 懒人智慧谷   版权所有  陕ICP备170230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