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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新政
营改增后其他生活服务业税收新政 植物养护增值税政策
发布时间:2017/4/25 3:56:59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十五条
执行期间: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二)政策精要
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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