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时间:2016/11/7 22:20:54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自2016年第四季度起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新的防伪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调整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为灰变红防伪油墨(详见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颜色:第一联为蓝色,第二联为棕色,第三联为绿色,第四联为紫色,第五联为粉红色。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说明
附件
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说明

一、防伪效果
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及右上方的字符(№)使用灰变红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
二、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和字符(№)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和字符(№)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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