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文废止 《总分支机构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5年第11号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的要求,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进一步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决定全文废止《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总分支机构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8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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