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17〕1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娇子(红韵)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4/18 12:03:34

所属类别: 税收法规->消费税 资料简码: 043109 
适用范围: 国家 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业类型: 通用政策 纳税人类型: 全部 
文件级别: 规范性文件 是否税收优惠: 否 
更新日期: 2017年05月03日 生效日期: 2017年04月01日 
国地税选择: 通用 信息公开选项: 依申请公开 
发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关键字: 卷烟 消费税 最低计税价格 娇子(红韵) 

录入单位: 知识库运维组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公布)的规定,税务总局对娇子(红韵)12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自201741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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